的身边,腾起一大股白色的浓烟,荷兰被呛得咳嗽连声,是石灰,荷兰闻出了这股刺鼻的味道是什么,赶紧用胳膊掩住了嘴巴和鼻子避让着,他的手掌现在被小贝拿酒瓶戳了好几个洞,已经肿成了个馒头模样,连掩嘴这样的小动作也只能靠手臂来完成了。石灰超乎寻常的多,足足把他的脚踝全湮没了,才停止了倾斜。
“呵呵”道明臣笑道,“蚊子多,我给你准备别的没用,就替你准备了点石灰,这玩意驱蚊是绝对的,不是味道有点大,你多担待点。”
“谢谢谢谢了”荷兰捂着嘴忙不迭的点头。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荷兰兄,我送个半导体收音机给你消遣,台我都帮你调好了,你接着。”道明臣从口袋里掏出了个小巧的收音机,扳开了扭,扔给了荷兰,荷兰的手根本就没法接,眼看着半导体蹦弹了一下,落在了身后的石灰堆上,收音机刹时传出了天都电台女播音员娇媚可人的声音。
“太感谢了。”荷兰貌似感激的说道。
“小贝,你刚才还说要干掉人家,你看人家多有礼貌,你呀,什么时候能把这打打杀杀收敛点”道明臣站在坑壁上喋喋不休的骂着小贝。坑底下的石灰已经平静了,荷兰用手肘把头发上的石灰掸了掸,他有点洁癖,就这几个简单的手部动作,也让他的手疼得撕心裂肺,这也愈使他在心底把道明臣和小贝的恨意翻了个翻,手掌被酒瓶扎成那样,后遗症是难免要留下了,荷兰心里那个恨啊,翻江倒海。
“那我们就先走了,荷兰兄”道明臣很绅士的向荷兰告别。
“不送了。有空我请你,咱们俩一起喝顿酒,我这人就喜欢交朋友。”荷兰心里正巴不得呢。
“喝酒”道明臣意味深长的笑了笑,“有机会一定整两盅”
荷兰是看着道明臣走开的,等听到外面的汽车开始发动,开走了足有五分钟,他才开始尝试着往上爬,坑壁又直又陡,不靠双手根本就爬不上去,荷兰试了无数次,又摔回来无数次,直弄得自己两腿发酸,还是上不去。
“操你妈的”荷兰气坏了,老天爷似乎也赞成他的说话,在天空劈响了一个大雷。
身边的收音机里的女播音员用柔和的嗓音继续着自己的播报:“今天夜里到明天凌晨,多云转阴,有暴雨,预计降雨量在请准备农忙的”
荷兰看着身边的石灰,再看看天空,一下子跳了起来。
“道明臣,你这狗日的,你不得好死啊”荷兰绝望的声音在空旷的烂尾楼上空炸响。
又是一道霹雳声闪过,豆大的雨点瓢泼而下。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呵呵”此时的道明臣正坐在车里看着模糊的车窗外,诗性大发。
“现在是夏天了吧”小贝白了他一眼。
“你哪块皮又痒了”道明臣横了他一眼。
“我们明天好开工了吧”小贝把辫子在手里撰着,嘴都合不拢了。
“小贝,要是荷兰命大活下来了怎么办你想过没有”道明臣坐直了身子,很突然地问道。
“师傅你就放心吧,凭我的手艺,荷兰的那双手除非是神仙下凡给他接好了,嘿嘿”小贝口气中掩饰不住的有股骄傲。
“哎多有礼貌的那么一个人啊,说没就没了”道明臣惋惜的叹了口气,一字一顿的说道,“准备好家伙,明天继续四面开花”
第一百一十四章最熟悉的陌生人
荷兰的尸体很快就被发现了。
本来荷兰的尸体没这么快被发现的,但是事有凑巧了。
荷兰被石灰活生生煮死的那个地方就是我们大家早就熟悉的三江炼钢厂,三江炼钢厂的位置很偏僻,那里本就是属于万户萧疏鬼唱歌的地方,杂草漫天,蛇虫百脚又多不胜数,平常谁也不会没事去那里的。这就叫一饮一啄,莫非天定了。荷兰遇害的第二天有个拾荒的流浪汉又来到了天都,这个流浪汉的外号叫军刀,为什么起这个外号是因为他象一把军刀那样又扁又瘦,用天都话来说就是一根筋抗住颗脑袋。军刀的足迹就象是只无家的侯鸟,随遇而安着,以前的他也曾经来过天都,一直都是在这块废弃的风水宝地栖息,他还甚至从三江炼钢厂废弃的车间里搞到过一点生了锈的废铁,从收购站换了瓶老酒喝,一想到老酒,流浪汉军刀的喉咙就又开始不可抑制的收缩了,餐风露宿的生涯,让他过早的忘却了朱门酒肉的臭味了。
真是想什么就来什么,就当拾荒的流浪汉背着挠钩和蛇皮袋,玉树临风地站在了三江炼钢厂准备迎接新的未来的时候,他闻到了一股香味。
这种馥郁的香味就象是只无形的大手,玩命的撩拨着流浪汉军刀许久没有碰过油水的辘辘枯肠。流浪汉砸巴了一下嘴唇,他分辨出了那肯定是肉香,中午的时候,流浪的军刀只讨得了一碗韭菜拌饭。那顿饭也还只是那户人家的小孩吃剩下的,为了讨这顿饭,流浪的军刀还险些被那家人家豢养的草狗给咬上一口。讨的了那顿饭的流浪汉在心里直叹息着天都人的难以相处。
不也相信会有如此好运的流浪汉又嗅了嗅鼻子,这次他总算可以确定了,这真的是肉香。虽然很久没碰过荤腥了,但是他还是能从遥远的记忆里,挖掘出烙在脑海深处关于荤腥的残留痕迹来加以肯定。欣喜若狂又疑窦重重的流浪汉凭借自己敏锐的嗅觉,确定了香味的来源正是不远处的那个坑,这个坑本来是三江炼钢厂以前的冷却铸铁和模件用地水坑。三江炼钢厂倒新生之后,那个水坑也被废弃了,流浪汉以前在这里住的时候,那个坑就是他撒尿和大解的天然厕所,那个坑的正中部位至今还有流浪汉撸拔掉杂草,以便适于蹲坑的位置。流浪汉虽然隐隐有点觉得古怪,但他还是带着“难道也是流浪的乞丐兄弟在这里偷了点鸡鸭在打牙祭”类似种种美好的猜想。不由自主的,循着香味走到了那个散发着诱人肉香的水坑前。
流浪汉带着那种等待着“千骑卷平岗”的然翼表情刹那间扭曲了。
曾经风云大西北一时的荷兰,就静静的仰面而上死在了这个三江炼钢厂一人多深的水坑里,一双眼睛已经成了混沌的绯色,直勾勾地盯住了这个流浪汉。
流浪汉并不知道面前水坑里泡着的这个人就是天都响当当的大人物荷兰太保,他只知道坑里面的这个东西肯定是个人一个被煮熟的人,这个人的身子已经开始散发着熟肉的香味了。熟肉的香味是很怡人的,尤其是那种文火慢慢炖出来的肉,更是极品中的极品。就是这股香味,刚刚玩弄了流浪汉枯竭已久的神经。
流浪汉军刀的鼻子闻着这股妖治的肉香,膝盖一软,跪在了当初蹲坑的位置上,同样的地点,用同样的方式,使用着不同样的器官排泄着自己身体的残留物,他抠着自己的喉咙,不可遏制的把所有的胆汁胃液和没来得及消化的渣子全都飚进了水坑,黄色的胆汁和没来得及消化的韭菜大米射出一道漂亮的弧线,重重的砸在了水坑中的人身上,那个人的胳膊随着水波的荡漾,慢慢的从手指上剥落下了一层肌肉,和煮得烂熟的皮肤一起在水面上荡起了一层涟漪,晃荡出了好远。
流浪汉只觉得眼睛一黑,差点没栽进水坑里面去。
也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他反应过来了,他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狂奔,远离这个象阴曹地座一样可怕恐怖的场所。流浪汉在天都的大街上象疯子一样狂奔着,嘴角残留的胃液让他看上去更象是个神经病,而不是流浪汉。行人都拼命的闪躲着,避犹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