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较量(2 / 2)

宿命:宿敌 唯云璃 2485 字 1天前

以曦和如今的实力,完全可以无视这几个人直接冲过去,但他也想看看国保局里到底都有着什么样的能力者。

曦和从走廊的墙壁上拔出了那张金属的扑克牌,走到荷官身前,

“这张扑克应该是你掷出的吧,那我也来试试好了。不过,我不用这张牌,你身上应该有普通的纸质牌吧?”

荷官挑了挑眉,拿回了金属扑克,从袖口抽出了一张纸牌递给了曦和。

“你想凭一张纸牌做到跟我一样的事?你是不是电影看多了,这墙壁可是金属的。”

曦和笑了笑,接过纸牌,向后退了两步。

他以气凝实包裹住纸牌,双指一弹,纸牌旋转而出。当纸牌接触到墙面停止的那一刻,纸牌结结实实的嵌入了金属的墙面里。

荷官已是震惊得无法开口,曦和掷出的纸牌竟是比他的金属牌嵌入的更深。

其实这也算是曦和取了巧,切开墙壁的并不是纸牌,而是他对气力完美的掌握,凝实出如刀刃一般锋利的气劲。

“怎么样?你这关,我算过了吗?”

荷官心服口服,退到一旁不再说话。一旁的健硕壮汉,见荷官认了怂,气呼呼的站了出来嚷嚷道:

“就说你们这些玩技巧的都是投机倒把,唯有真正的力量才是王道!”

曦和再次打量起这个壮汉,身材比风孝先还要壮硕。只是风孝先不仅拥有强大的力量,还是炼气境巅峰,再加上四象之力的功法,眼前这个壮汉在孝先面前估计还不如山里的老虎,就是不知道跟奥利弗比,孰强孰弱。

荷官在一旁默不作声,他根本懒得提醒壮汉这种头脑简单的家伙,以纸牌嵌入墙壁,这怎么可能只是单单技巧上的事。

“看来你对你的力量很自信,怎么称呼?”曦和问道。

“代号棕熊。”

“哦,熊的力量是吧。那你要怎么展现力量?”曦和打趣道。

棕熊没有废话,活动了一下胳膊,铆起劲儿一拳轰向了曦和的面门。

曦和微微一笑,抬起手掌挡住了棕熊的拳头,身形纹丝未动。

棕熊露出了与之前荷官一样的表情,当他还处在震惊中,曦和开口说道:

“你知道比拳力更难练的力量是什么吗?”

“什么?”

“握力。”

曦和说完,手掌开始发力握起了棕熊的拳头,尽管曦和的手掌并不能完全包裹住棕熊那硕大的拳头,但那股力量仍然让棕熊感受到了剧痛,仿佛手骨都要被捏碎。

曦和把控着力道,见棕熊已经汗如雨下,便松开了手。

棕熊抽回拳头发现手背已全是淤青,他悻悻地退到一边也沉默了起来。

“下一个,到谁?”曦和背着手看向剩下的两人。

“我。”

黄毛上前一步,曦和看着眼前这个似乎双腿永远不能站直的二流子,内心也充满了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能力,能让国保局吸纳这般形象的人。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陈浩南,名字不是爹妈取的,因为我从小崇拜陈浩南,踏入社会后就改了这个名字,道上人都叫我疯狗,京城地下最强红棍。”

曦和此时的嘴角比AK步枪还难压,他实在忍不住想笑,合着这货真是个古惑仔啊。

“这么说,你加入国保局之前就是个古惑仔咯?最强红棍?这么说你很能打?”

曦和有些不敢相信,一个混混要多能打才能入的了国保局的法眼,而且真的那么能打的话,还至于做个小混混吗?直接去打综合格斗不比当混混强?

“能打是一定的,但是我的能力可不是能打这么简单。常言道双拳难敌四手,可我曾经一个人打趴了一百来号人。”

“这么厉害?”

曦和有些震惊,曾经的他也是普通人的范畴,纵使以前再能打,面对那些街上的混混,他最多也不过同时是面对过三十多人。那还是建立在反应力的绝对碾压下,一个一个的快速击倒,可若是一百多人蜂拥而上,根本就没有逐个击破的空间。

黄毛见曦和一脸的不信,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露出狰狞的笑容:

“知道我为什么被道上称为疯狗吗?就是因为,我的体力和血条,是无限的!”

说完,他一刀划破了自己的手腕,任由血液流淌,安静的走廊里,血液滴落在地上的声音清晰无比。

曦和完全愣住了,他没能理解这个黄毛要干什么,难不成是什么血煞咒术?可随着时间流逝,黄毛仍然在那里一动不动,任由血液流淌,这时曦和终于理解了黄毛的话。

“难怪你能一打一百多人,搞了半天不是你有多能打,而是你的身体异于常人,造血功能极快,街头殴斗,即使你被打的再惨,却像永动机一样,一个一个的还击,果然是疯狗。”

曦和脑海中已经浮现出黄毛在社会上,满头是血还要追着人打架的画面。

疯狗喘着粗气,一把将匕首摔在地上,挥动手腕撒起热血,怒吼道:

“疯狗不需要墓碑!狂奔到腐烂为止!怎么样?我这关,你认为你还赢得了吗?”

他的脸色已经有些苍白,纵使造血功能再牛,割腕这种极端的方式,拖久了还是会死的,但以相同的时间来看,正常人早已失血过多休克了。

“行了行了,你赶紧扎个止血带吧。”

曦和看着他越来越苍白的脸色,真怕他当场噶了。

疯狗以为曦和认输了,连忙掏出止血带绑在胳膊上,接着又掏出绷带熟练的包扎起手腕,这一气呵成的操作,看来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曦和待他处理好,摇头说道:

“我并不认为我会输给你。”

曦和说完,从地上捡起匕首,也对自己的手腕上来了一刀,鲜血渗出,可很快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着。过了一会,曦和将手腕的血迹擦掉,手腕上只留下了一条浅浅的疤痕。

疯狗瞪着眼睛说道:

“搞什么?变魔术?”

“从某种角度来说,你的能力也算是一种自愈能力,确实不错,但是对比于我,你差的太远了。只要我不受到致命伤害,任何伤势都可以愈合,这才是真正的不死之身。”

曦和说完再次一刀穿透了自己的手掌,仍然是流出了些许的血液,伤口快速愈合。

疯狗瞪大着眼睛看着曦和的手掌,喃喃道:

“你还是人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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